在执法过程中,公安机关可能会因案情需要而对当事人进行传唤或拘传。24小时不放人并不一定意味着被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因此,即使过了24小时,如果当事人仍在接受调查或询问,并不一定意味着已经被拘留。
同时,如果公安机关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拘留,必须出示拘留证,并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公安机关会进行讯问,并除特殊情况外,会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具体情况可能因案情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家属对当事人的情况有疑虑或担忧,建议尽快与公安机关联系,了解具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