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被人动手打,还手之后对方受了伤,为什么被认定成互殴的却是自己,甚至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立案?先挨打的一方反倒成了要被追究的人,这是正当防卫类案件里最容易走偏的地方。判断的关键就三步: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还手是不是为了制止侵害、力度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下面把这三步和上海办案实务中的节点讲清楚。
这类咨询,我几乎每个月都会碰到几次。家属最想不通的就是一句话:先挨打的人还手,怎么反倒成了要被追究的一方。今天把这层窗户纸捅开,讲讲上海办案机关到底怎么看"还手"这件事。
核心答案先行:还手不等于互殴,也不必然等于正当防卫。判断的关键是三步——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还手是不是为了制止侵害、还手的力度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同时满足前两条的,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上海,轻伤二级的故意伤害案件大多先走刑事程序,能不能被认定为防卫性质,往往在批捕前的二三十天内就基本定调。
刑法第二十条写得很清楚: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实务中区分正当防卫和互殴,主要看三点:一是谁先发起不法侵害,互殴是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没有纯粹的受害方;二是还手的目的,防卫是为了让对方停手,互殴是为了打赢;三是强度和比例,对方徒手推你一把,你抄起酒瓶砸人后脑,这就很难说是防卫了。
2020年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不能苛求防卫人,不能要求人在紧张对抗中精准控制力度。这份文件,是我办案时反复引用的依据。
第一个节点:现场谁先动手,有没有证据。饭店、商场、小区的监控,同行人的证言,报警记录里谁先报警、报的是什么,这几样东西价值很高。监控有死角、只拍到后半段的,就要靠证言和伤情部位相互印证,这类案件的材料往往需要逐项核对。
第二个节点是伤情鉴定。上海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鉴定结论,直接决定案件走治安处罚还是刑事立案。轻伤对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三个节点是第一次笔录的口径。很多人第一次做笔录时紧张,说"我也打了他,我们俩打起来了"。"打起来了"这四个字,往往成了后面认定互殴的起点。笔录之前怎么沟通,最好有律师在场把关,这一步很关键。
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而是按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再依法减轻处罚。造成轻伤的按故意伤害罪处理,但法律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定刑可以从三年以下降到拘役、管制,甚至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有一条更硬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款被称作特殊防卫,是很多家属容易忽略的保护伞。
我参与的一起案件里,当事人王某某系在校研究生,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立案,争议焦点就在于行为性质是互殴还是防卫。这类案件的走向,高度依赖案发后前几周的取证和沟通,我不承诺任何案件的结果。
任何案件的结果我都不做承诺,但这类案件的走向,确实高度依赖案发后前几周的取证和沟通。
第一,尽快固定现场证据。商场、饭店的监控一般保存七到三十天,过了就覆盖。可以书面申请办案单位调取,也可以自己找经营方拷贝一份留底。
第二,不要以为私下和解就万事大吉。轻伤案件赔偿到位、取得谅解,对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帮助很大,但和解不能替代刑事程序,该走的流程一步都不能少。
第三,尽早让律师介入第一次讯问。防卫性质的认定,很大程度上是在笔录里形成的。同一件事,说成"我们互相打起来",和说成"他一直打我,我推他是让他停手",法律评价完全不同。
问:正当防卫和互殴到底怎么区分?
答:看三件事——谁先发起不法侵害、还手目的是制止还是报复、力度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前两项满足、第三项没有明显过当的,一般认定正当防卫。
问:防卫过当会判几年?
答:按造成的结果定罪。造成轻伤的按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三年以下,同时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实务中常见拘役、管制、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问:上海被打还手被刑拘了,能取保候审吗?
答:可以争取。防卫性质明显、伤情较轻、双方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的,取保候审的把握较大;如果被认定互殴、伤情较重,难度会明显上升。
问:对方先动手,我把他打成轻伤,一定要赔钱吗?
答: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两条线。认定为正当防卫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仍可能被主张,赔不赔、赔多少要看具体情形。
问:正当防卫的认定需要请律师吗?
答:不是必须,但建议尽早请。防卫性质的证据往往在案发初期就固定完毕,介入越早,可操作的空间越大。
家属如需评估案件情况、了解取保候审或辩护方案,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向专业律师当面咨询。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为法律知识普及与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简介:徐海燕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律所刑辩研究院成员,执业证号:13101202311663264。执业聚焦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风控、重大疑难案件代理,长期深耕上海本地刑事业务,熟悉上海公检法办案流程、裁判思路及司法裁量标准,主打刑事案件精细化辩护。服务范围包含刑事案件全流程代理,包括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申请、阅卷、出庭辩护、不起诉辩护、二审改判;企业刑事合规建设与风险防控;刑事案件家属应急咨询与行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