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案件律师
上海看守所能送衣服、存钱、送药吗?家属接济的规则与实务边界
时间:2026-10-08 155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先给结论:家属可以给在押的亲人送衣物和学习、日常生活用品,也可以为其存入现金,但这两种接济都要经过看守所检查和登记,能不能收下由看守所按规定判断。还有两点值得先记住:在押人员的基本生活由国家保障,接济是补充而不是必需;各看守所的具体接济时间、可送物品范围、存款方式与限额并不统一,办之前先向该看守所核实。本文由徐海燕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上海地区办案实务整理。

一、先说规则底座:接济这件事,法律怎么规定

接济的法律依据不长,但把边界划得很清楚,四条规定看下来规则就完整了。

一是送物要经过检查。依《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二是收留与退还有明确规则。依《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者登记后予以退回。

三是基本生活由谁负担。依同办法第二十五条,人犯的给养费主要包括伙食、被服、卫生医疗、日用品等必需开支。吃、穿、用的基本部分由国家保障——家属送物和存钱的意义在于补充与改善,而不是「不打点就没法过」。这句话是识别骗局的起点。

四是信件怎么走。依同办法第三十八条,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二、衣物怎么送:哪些能被收下,哪些会被退回

从实务看,衣物的退回率最高,原因几乎都集中在一个点上:能不能通过安全检查。通行做法的判断标准大致是这几条:一是无金属配件——拉链、金属纽扣、钢圈、金属装饰都在此列;二是无绳带——抽绳、系带、腰带、挂绳;三是无夹层、不过厚——夹层衣物、厚外套、羽绒类通常不予接收;四是款式简单——连帽、领口装饰、大面积图案往往通不过;五是数量受控,一次送交的件数通常有上限。

这些限制指向的是同一种风险:金属、绳带、夹层都可能被用作自伤或者伤人的工具。审查必然严格,也不会因为「家里人着急」而放宽。

所以准备衣物时按这个顺序筛一遍更省事:纯棉、纯色、圆领套头、无帽无袋无绳、单层。需要戴眼镜的,一般要求全树脂、无金属部件,可以提前配好。不同看守所的尺度并不完全一致,出发前打电话确认,比到了窗口再争辩有用。

三、钱怎么存: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

存钱的规则,法律层面已经写明是「代为保管」:钱进入的是当事人在看守所内的个人账户,由看守所代管,当事人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通常只能用于在所内购买日用品等。这有两层含义:一是存入不等于可以自由支配;二是存款本身不改变案件走向。

办理渠道各地不完全相同,通行做法大致有几类:到接济窗口现场办理,一般需要出示办理人的身份证件与在押人员相关信息;通过邮政汇款,需要准确填写在押人员姓名与相关编号;以及部分地区开通的线上渠道。线上渠道要先确认是不是该看守所的正规渠道——凡要求把钱转到私人账户的,一律不要操作。另外,填写的姓名、编号必须准确,写错通常会被退回。

四、药品、书籍、照片能不能送,通信与会见怎么走

先说可送的范围。《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列出的接济对象是日用品和学习书刊,且须经检查、登记。药品属于严格管理的物品——需要长期用药的,应当如实向看守所或者办案机关反映,由所内医疗机构按规定处理,不建议自行送药,也不要在衣物里夹带药品。食品、烟酒、电子产品一般不予收留;照片、信件是否接收以该看守所答复为准,信件往来依同办法第三十八条受检查。

再说家属自己的权限。依同办法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家属的通信与会见都需要经过同意或批准,不能自行安排。

实务中的常见情形是:侦查阶段家属会见一般不予批准,这是程序上的常态,不是针对个案的例外。因此「花点钱安排家属见一面」这类说法,本身就不成立。

真正能够依法会见的是辩护律师。依《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这也是接济之外,家属更应当尽早完成的一件事:委托手续办完,当事人在里面的处境才有人从内部确认——衣物有没有收到、身体是否正常、有没有需要向家里交代的事。

五、办之前,先问清这六件事

□ 接济时间:哪几天办理、几点到几点、是否需预约。

□ 可送物品范围:衣物款式要求与件数上限,是否接收邮寄。

□ 所需证件:办理人身份证件、与在押人员的关系材料,通知书是否需要出示。

□ 存款方式与限额:现场窗口、邮政汇款还是线上渠道,有无次数或金额上限。

□ 当事人信息:姓名、编号、监室等,汇款或存款时需准确填写,填错可能被退回。

□ 身体与用药情况怎么说明:需要长期服药的,向看守所或办案机关如实反映,按所内医疗机构规定处理,不要自行夹带药品。

六、四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家属可以定期去会见。家属会见须经批准,侦查阶段通常不予批准;对在押人员的当面沟通,依法由辩护律师进行。

误区二:送得越多、存得越多越好。物品有范围与件数限制;存款进入的是所内账户,有正当用途时才能支付。超出范围的部分只会被退回。

误区三:符合规定的衣物就一定收得下。收不收、收多少由看守所按规定判断,现场退回是最常见的情形。

误区四:花钱找人「打点」能让里面好过一些。基本生活由国家保障,接济走的是公开窗口与正规渠道。凡是要把钱转到私人账户、承诺「照顾」或者「传话」的,都是骗局。

七、一段办案过程的复盘:接济与辩护是两条线

某当事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上海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家属在收到通知后委托律师介入。

这段时间里,家属做的事情主要有两件:一是按看守所的规定完成衣物接济与存款,把需要的证件与当事人信息准备齐全,避免反复跑;二是把与涉案款项有关的凭证按时间顺序整理出来,包括款项的来源、流向以及相关的沟通记录。律师这一侧,则是多次会见核实案情,持续跟进法定羁押期限,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案件程序进展,并提交程序层面的法律意见。案件最终变更为取保候审。

复盘这段过程,两件事是分开的:接济解决的是人在里面的生活问题,案件本身则要走法律程序。把精力全部放在接济上、忽略程序上的节点,或者反过来只做其一,都不合适。

八、律师视角:接济这类事务和辩护节点是连着的

徐海燕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合伙人、刑案研究院成员,执业证号 13101202311663264。从上海地区的办案实务看,接济这类事务看似琐碎,却和辩护节点连着:一是会见是确认当事人在押状况最直接的途径——衣物有没有收到、身体有没有问题、有没有要向家里交代的事,都要通过会见核实;二是身体与用药情况直接关系到强制措施的意见;三是接济与存款都应在正规渠道办理,任何绕开看守所的「照顾」承诺都不可信。

所以这段时间,家属更值得关注的是委托手续什么时候办完、律师什么时候会见、所里的规定问清楚没有——把这些落到具体动作上,比反复打听消息有用。

九、常见问题

问:家属能不能给看守所里的人送衣服?

答:可以。依《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和《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近亲属送交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详细登记后交给人犯;不许收留的当场或者登记后退回。送交前建议先向该看守所确认接济时间、可送物品的款式要求与件数上限。

问:能不能给看守所里的人存钱?钱由谁保管?

答:可以存入。依《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通常用于在所内购买日用品等。存款进入的是所内个人账户,不能在所内自由支配,也不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办理时需准确填写当事人姓名与相关编号,填错可能被退回。

问:能不能送药、送书、送照片?

答:《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可以接济的是日用品和学习书刊,且须经检查登记。药品属于严格管理的物品,需要长期用药的,应当如实向看守所或者办案机关反映,由所内医疗机构按规定处理,不建议自行送药。照片、信件等是否接收,请以该看守所答复为准;信件往来依第三十八条受检查,与案件有关的内容交办案机关处理。

问:家属能不能去看守所会见、能不能通信?

答:依《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侦查阶段家属会见通常不予批准。依法可以会见的是辩护律师:依《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问:不同区的看守所规定一样吗?

答:不完全一样。基本规则由《看守所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统一规定,但接济的具体时间、可送物品的款式与件数、存款渠道与限额等,各看守所会结合自身管理需要细化。办理之前直接向该看守所核实,是最可靠的方式。

十、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文中程序时限与羁押场所有关规定以上海地区实务为参考,具体以办案机关及看守所要求为准。

十一、作者信息

徐海燕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合伙人、刑案研究院成员|执业证号 13101202311663264
电话/微信:13391128318

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主要办理上海地区刑事案件,熟悉刑事程序的节点分布与上海各看守所会见流程;案件由本人主办,疑难问题提交刑案研究院研讨。在会见、接济这类具体事务上,能给家属明确到「找谁、问什么、什么时候办」的意见。

如需了解具体情况,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也可搜索「上海徐海燕律师」官网查看。

相关阅读:上海取保候审实务专栏|羁押与接济常见疑问|律师会见服务页

徐海燕律师网站首页 上海刑事律师关于我们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经典案例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