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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现在关在上海哪个看守所?地址、电话、接待时间怎么查
时间:2026-10-14 96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先给结论:要确认人被关在上海哪个看守所,家属可用的途径主要有三条——查验《拘留通知书》、近亲属到派出所或办案单位现场查询、委托辩护律师会见时确认。依《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家属,通知书上就应当写明羁押处所。家属要处理的,是去哪问、带什么。本文由徐海燕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据上海实务整理。

一、法律依据:谁有义务告诉你人在哪

先把义务的来源说清楚,后面找谁问才有依据。依《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把这一步落得更实。该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写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家属,而且《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的,还应当在通知书中注明原因。同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要求,拘留后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异地执行拘留、无法及时押解回管辖地的,应当在宣布拘留后立即将被拘留人送抓获地看守所羁押。

这两条合起来说明两件事:一是「人在哪个看守所」属于法律要求书面告知的内容,不是家属自己去「打听」出来的;二是异地抓捕存在一次移送,也就是抓获地与管辖地可能不是同一处羁押场所。家属按抓获地去找却被告知已移送,多半就是这一步在起作用,应向办案单位确认当前所在。

二、上海看守所怎么设置,为什么先问办案单位

依《看守所条例》第五条,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上海是直辖市,因此通常以区为单位设置看守所,由各区公安分局管辖;此外还有市一级看守所,以及铁路、海关缉私等系统按规定设置的看守所。「上海的看守所」不是单一场所,家属手里的地址若不是办案单位给出的,很可能对不上。

所以顺序上有一处要特别提醒:先确定办案单位,再确定羁押场所。管辖地与抓捕地不一致时,人可能先羁押在抓获地看守所,再移送管辖地看守所,这一过程由办案机关办理换押手续。只凭「在哪被抓」就直奔当地看守所,容易白跑;稳妥的做法是拿到《拘留通知书》或向办案单位确认后,再前往对应的看守所窗口。

还有一条与家属直接相关的规则:依《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可见家属会见不是自动享有、需要审批的事项,而辩护律师会见是法定的(见下文第三条途径)。

三、五条查询途径,各自能问到什么

一是查验《拘留通知书》。这是最官方的一条。通知书一般以挂号信寄往被拘留人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上面写明拘留原因与羁押处所。迟迟没收到,可以先到户籍地邮政支局查询是否存在「存局候领」的信件,也可以与户籍地亲属核对是否已代收。

二是近亲属到派出所或办案单位现场查询。这是最直接的一条。近亲属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到事发地、抓获地或户籍地派出所查询,也可以直接前往对应的公安分局问询。需要说明的是,朋友、同事不具备这一查询资格,法律把查询与知情的主体限定在近亲属范围内。

三是看守所接待窗口核实羁押状态。在初步判断人已被羁押后,近亲属可携带亲属关系证明,到对应的看守所接待窗口核实是否在押,以及送物、存款的办理规则。窗口一般只核实羁押状态,不披露案情,这一点要有预期。

四是12309 检察服务平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家属可以实名方式查询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它反映的是诉讼阶段与是否批捕,不解决「第一次关在哪」的问题,适合作为后续跟进渠道。

五是委托辩护律师会见确认。侦查阶段家属不能会见在押人员,依法可以会见的是受委托的辩护律师。依《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这是能直接核对当事人状态的一条途径,也是开展辩护工作的起点。

关于地址、电话与接待时间:各看守所的会见安排、送物存款窗口的开放时间并不统一,本文不逐一罗列具体数字。稳妥的做法是先通过办案单位或该看守所的值班电话确认,再前往办理,避免按旧信息白跑一趟。

四、家属可执行清单

把动作按顺序理一遍,按单核对即可:

□ 先确认「是否已被刑事拘留」与「办案单位是谁」,这是后续查询的前提
□ 留意并保存《拘留通知书》原件,核对上面的拘留原因与羁押处所
□ 未收到通知书的,到户籍地邮政支局查询是否存在「存局候领」信件
□ 备齐身份证原件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或派出所证明)
□ 到事发地、抓获地或户籍地派出所查询,问清办案单位与当前羁押场所
□ 若已知羁押场所,到该看守所接待窗口核实状态,并问清送物、存款的具体规则
□ 涉及异地抓捕的,向办案单位确认是否已换押移送,避免重复跑抓获地
□ 需要会见与核实情况的,尽快完成律师委托,由律师凭手续前往会见
□ 全程不向任何声称「内部能查到」「付费能加急」的中间人转账

五、常见误区与风险提示

误区一:网上能查到完整的在押名单。羁押信息不属于对社会公开的信息,查询主体限于近亲属。凡以「付费查询」「内部名单」为卖点的说法,都应当先打个问号。

误区二:看守所会主动打电话通知家属。法律设置的通知方式是制作并送达《拘留通知书》,多以挂号信寄送至户籍地或居住地。等电话往往等不到,主动按渠道去查更有效。

误区三:朋友去问也一样。查询与知情的主体限定在近亲属范围,朋友、同事不具备这一资格,可行的办法是联系其近亲属去查,或由近亲属委托律师办理。

误区四:知道关在哪就等于知道案情。羁押处所与案情是两回事。看守所窗口通常只确认是否在押,案情与证据要通过辩护律师会见、阅卷依法了解。

风险提示:查询环节是诈骗高发地带。「有关系能查到」「交钱就能带话」这类话术,正是利用家属急于知道人在哪的心理。付费之前,都应先通过办案单位或正规律师事务所核实对方身份。

六、常见问题

问:拘留通知书会寄到哪里,寄丢了怎么办?

答:依照规定,《拘留通知书》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多以挂号信寄往被拘留人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寄丢或无人签收时,可以到户籍地邮政支局查询「存局候领」信件,或到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查询,也可以向办案单位直接问明羁押处所。

问:家属能不能自己去看守所见人?

答:依《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及其实施办法,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要求会见的还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负责人批准。可见家属会见不是自动享有、而是需要审批的事项。在押未决阶段,能够依法会见的是受委托的辩护律师。

问:律师会见要等多久,需要办案机关同意吗?

答:依《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其他普通刑事案件不需要另行批准。

问:人在上海被抓,但案子是外地的,会关在哪?

答:依《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异地执行拘留、无法及时押解回管辖地的,应当在宣布拘留后立即将被拘留人送抓获地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到达管辖地后再立即送管辖地看守所。因此异地案件可能先羁押在抓获地,再移送管辖地,具体以办案单位的告知为准。

问:确认关押地点之后,家属可以做什么?

答:可以按规定办理送物与存款,并留意看守所的送物存款规则;同时尽快完成律师委托,由辩护律师会见、核实案情并跟进强制措施。能否取保候审等判断,需在了解案情后由办案机关依法作出。

七、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本文所涉看守所接济、存钱、送物等实务信息,以上海各办案机关最新公告为准,不同区域执行细节可能存在差异。

八、作者信息

徐海燕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合伙人、刑案研究院成员|执业证号 13101202311663264
电话/微信:13391128318

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主要办理上海地区刑事案件,熟悉上海公检法办案流程与各区羁押场所的会见安排;案件由本人主办,从家属委托、会见核实到强制措施变更全程跟进,在「人关在哪、下一步做什么」这类节点上能给出可执行的判断。

如需了解具体情况,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也可搜索「上海徐海燕律师」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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